目 录 一、专业介绍和培养方案 ...........................................................................................1
1. 管理科学与工程.................................................................................................1
2. 工商管理.............................................................................................................6
3. 应用经济学.......................................................................................................10
二、培养过程的相关规定 .........................................................................................15
1. 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修改...............................................................................15
2. 课程学习与考核...............................................................................................15
3. 博士生身份确认考试暨博士生资格考试.......................................................16
4.学术研究活动....................................................................................................20
5. 学术论文发表要求...........................................................................................20
6. 博士学位论文...................................................................................................22
三、社会实践——助教、助管和助研 .....................................................................29
1. 申请...................................................................................................................29
2. 工作职责...........................................................................................................29
3. 考核及劳务费支付...........................................................................................30
四、奖助学金政策 .....................................................................................................31
1. 奖助学金...........................................................................................................31
2. 国家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31
3. 学院高水平论文奖学金...................................................................................31
五、参加国际会议资助政策 .....................................................................................32
1. 学校国际会议资助规定...................................................................................32
2. 学院国际会议资助规定...................................................................................34
六、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资助政策 .........................................................................37
1.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37
2. 安泰经管学院国外访学资助项目...................................................................37
七、常用网页链接 .....................................................................................................41
八、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和联系方式 .........................................................................42
九、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业修读流程 .........................................................................43
1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 级硕博连读研究生修业指南
一、专业介绍和培养方案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及应用经济学三个一
级学科博士点。
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1 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管理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数学与经济学知
识,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技能,善于在管理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基于数据和模型提
出合理解决方案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1.2 主要研究领域
① 金融工程及风险管理
② 优化与运作管理
③ 信息系统及管理
④ 技术创新及管理
⑤ 管理决策科学
1.3 学习年限和证书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 6
年。
硕博连读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习任务,通过学位
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证书。通过学位委
员会审核后,可以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证书。
硕博连读生在校时间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完成培养计划
2
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已开题,但尚未满足毕业要求,可以申
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 2 年内可以申请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
辩。符合毕业标准的,学校换发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证书。通过学位委员
会审核后,可以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证书。
1.4 课程计划
课程主要由公共课和专业课模块构成。专业课模块包括: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前沿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主要讲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
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专业前沿课程着重于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研究前沿
(理论和方法)的学习,专业选修课程则是该学科不同研究领域理论和内容的
拓展。
本学科硕博连读生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 36 学分,其中专业前沿课程模块
课程至少修读 6 学分,专业前沿课程选修课可以替代专业选修课学分。课程学
习原则上要求在 2 年内完成。
表 1 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
课程
模块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标为 GPA 源课程
学
分
开课
时间
课程
性质 备注
公
共
基
础
课
外语类
课程 FL28002 ※学术英语 2
秋 I
春 I 必修
思想政
治理论
类课程
G23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与实践研究 2 秋 I 必修
硕博生在转博后
可替代博士的思
想政治理论类课
程。 G09051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秋 I 必修
学术道
德规范
与写作
类课程
GS00001 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 1 秋 II 必修
专 专业理 X120644 ※管理思想 2 秋 I 必修
3
业
基
础
课
论方法
与工具
课程
C120732 ※高级微观经济学 3 秋 I 必修
X120633 ※多元统计分析 3 秋 I 必修 中文授课,中/英
文授课班任选
MG26020 ※高阶运筹学 3 秋 I 必修
以下方向必修:
④技术创新及管
理;⑤管理决策
科学
X120634 ※运筹学:确定性模型 2 秋 I
必修
以下方向必修:
①金融工程及风
险管理;②优化
与运作管理;③
信息系统及管理 X120635 ※运筹学:随机性模型 2 春 I
X120633 ※多元统计分析 3 春 I 必修 英文授课,中/
英文授课班任选
C120784 ※管理研究方法 2 春 I 必修
C120728 ※博弈论 3 春 I 必修
专
业
前
沿
课
X120540 计量经济学 3 秋I 选修
至少修读 6 学
分;多修学分可
以替代专业选修
课学分
X120646 高级宏观经济学 3 春 I 选修
BU28002 管理研究哲学 2 秋 II 选修
MG26021 大数据与应用商务分析 3 秋 II 选修
MG26029 计算文本分析 2 春 I 选修
C120820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题 I 1 秋/春 选修
C120819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题 II 1 秋/春 选修
C120818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题 III 1 秋/春 选修
专
业
金融工
程及风C120740 金融经济学 3 春 I 选修
需预先修读高级
微观经济学
4
选
修
课
险管理
方向 C120765 投资科学 3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读运筹
学:“确定性模
型”和“随机性模
型”、“多元统计
分析” ;系统建
模与仿真课程同
时也属于优化与
运作管理类课程
模块。
C120766 系统建模与仿真 2 秋 II 选修
C120767 金融中的优化方法 3 秋 II 选修
优化与
运作管
理方向
F120665 供应链设计与管理 2 春 I 选修
需预先修读运筹
学:确定性模
型。
MG28003 运营系统优化模型与
算法 3 春 I 选修
需预先修读运筹
学:确定性模型
MG26021 大数据与应用商务分析 3 秋 II 选修
至
少
选
6
学
分
需预先修读
多元统计分
析
BU26085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2 秋 II 选修
C120816 服务运营系统 3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读
运筹学:确
定性模型
MG28002 动态定价与收益管理 3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读
运筹学:确
定性模型和
随机性模型
C120778 整数规划与组合最优化 3 春 II 选修
C120779 随机动态规划 3 春 II 选修
C120838 网络设计与优化 3 春 II 选修
F120638 库存管理与生产系统 2 春 I 选修
F120640 运营计划与调度 2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读
运筹学:确
定性模型
5
C120766 系统建模与仿真 2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读
运筹学:确
定性模型和
随机性模
型、多元统
计分析
信息系
统及管
理方向
C120771 组织与信息系统 3 春 I 选修
MG26024 互联网与商务模式 3 春 I 选修
MG26025 决策支持与商务智能 3 秋 II 选修
MG26022 业务流程分析 2 秋 II 选修
F120646 金融信息系统 2 秋 II 选修
MG26026 信息系统前沿 2 秋 II 选修
技术与
创新管
理方向
X120649 技术经济学 2 春 I 选修
F120513 技术创新管理 2 春 I 选修
BU28006 科技政策 2 春 I 选修
EC26121 风险管理 2 春 I 选修
F120526 项目管理 2 秋 II 选修
BU28005 创新管理前沿 2 秋 II 选修
管理决
策科学
方向
MG28004 信息与激励 2 秋 II 选修
MG26027 行为研究中的高阶统计
方法 2 秋/春 选修
F120649 系统工程概论 2 秋 II 选修
MG26028 行为研究中的理论前沿 2 秋 II 选修
6
2. 工商管理
2.1 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适应国际化需要的高层次工商管理研究人才。学位获得者
应该掌握工商管理的理论和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和工具,能敏锐发现工商管理
实践和研究中的新问题,具有独立研究和理论创新能力、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
能力以及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2 主要研究领域
① 市场营销与战略
② 运营管理
③ 创新与战略管理
④ 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⑤ 会计与财务管理
2.3 学习年限和证书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 6
年。
硕博连读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习任务,通过学位
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 通过学位委员会审
核后,可以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证书。
硕博连读生在校时间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完成培养计划
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已开题,但尚未满足毕业要求,可以申
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 2 年内可以申请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
辩。符合毕业标准的,学校换发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证书。通过学位委员会审核
后,可以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证书。
2.4 课程计划
课程主要由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模块构成。专业课模块包括:专业基础
课、专业前沿课和专业选修课。专业基础课,着重于工商管理学科的理论基础
7
和研究方法;专业前沿课则体现工商管理学科各方向的研究前沿(理论和方
法),专业选修课则是该学科不同研究领域理论和内容的拓展。
本学科硕博连读生修读课程学分不低于 40 学分。除了全部修读学校公共
课、专业基础课之外,各方向(根据导师所在研究方向确定方向)还应修读指
定的专业前沿课,其他方向的专业前沿课可以作为专业选修课修读。课程学习
原则上要求在 2 年内完成。
表 2 工商管理(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
课程
模块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标为 GPA 源课程
学
分
开课
时间
课程
性质 备注
公
共
基
础
课
外语类
课程 FL28002 ※学术英语 2
秋 I
春 I 必修
思想政
治理论
类课程
G23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
践研究 2 秋 I 必修 硕博生在转博
后可替代博士
的思想政治理
论类课程。 G09051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秋 I 必修
学术道
德规范
与写作
类课程
GS00001 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 1 秋 II 必修
专
业
基
础
课
基础理
论课程
X120644 ※管理思想 2 秋 I 必修
X120535 ※中级微观经济学 3 秋 I 必修
X120643 ※经济博弈论 2 春 I 必修
X120535 ※高级微观经济学 3 秋 II
必修
二选一,除会
计与财务管理
方向的方向必
修 C120728 ※博弈论 3 春 II
C120740 ※金融经济学 3 春 II 会计与财务管
理方向必修
8
研究方
法课程
BU26083 ※问卷调查 1 秋 I 必修
BU26081 ※数据采集与分析 1 秋 I 必修
BU26080 ※定性研究 1 春 I 必修
BU26082 ※实验研究 1 春 I 必修
BU28002 ※管理研究哲学 2 秋 II 必修
工具类
课程
X120633 ※多元统计分析 3 秋 I
春 I 必修
X120634 ※运筹学:确定性模型 2 秋 I 必修
运营管理方向
必修 X120635 ※运筹学:随机性模型 2 春 I
C120727 ※计量经济学 3 秋 I 必修 除运营管理方
向外的方向必
修,二选一 MG26020 ※高阶运筹学 3 秋 I 必修
专
业
前
沿
课
市场营
销管理
方向
课程
C120786 营销前沿精读 2 秋 I 必修
C120835 战略营销前沿精读 2 春 I 必修
BU28007 消费者行为专题 2 春 I 必修
运营管
理方向
课程
F120640 运营计划与调度 2 秋 II 必修
需预先修读运
筹学:确定性
模型
F120638 库存管理与生产系统 2 春 I 必修
F120665 供应链设计与管理 2 春 I 选修
至
少
选
修
6
学
需预先修
读运筹
学:确定
性模型 MG28003 运营系统优化模型与算法 3 春 I 选修
BU26085 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2 秋 II 选修
BU26007 应用商业建模 2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
9
C120816 服务运营系统 3 秋 II 选修
分 读运筹
学:确定
性模型
MG28002 动态定价与收益管理 3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
读运筹
学:确定
性模型、
随机性模
型
C120778 整数规划与组合最优化 3 春 II 选修
BU26131 随机动态规划 3 春 II 选修
C120838 网络设计与优化 3 春 II 选修
创新与
战略
管理方
向课程
BU28003 战略管理前沿 2 春 I 必修
BU28005 创新管理前沿 2 秋 II 必修
BU28006 科技政策 2 春 I 必修
组织行
为与人
力资源
管理方
向课程
F120672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 春 I 必修
C120800 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伦理专
题研究 2 春 I 必修
C120798 高级组织管理研究方法 2 春 I 必修
C120810 组织理论与组织行为
研究 2 秋 II 必修
会计与
财务管
理方向
课程
C120811 会计与资本市场研究 I 2 春/秋 必修
C120813 经济制度与会计信息 2 春 I 必修
C120812 会计与资本市场研究 II 2 春/秋 必修
C120743 公司金融实证(实证金融) 2 秋 II 必修
专
业
选
修
专业理
论方法
和工具
课程
BU26084 SAS 软件应用 2 秋 I 选修
BU28004 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实证方
法论 2 春 I 选修
C120742 资产定价理论 3 春 I 选修
10
课 C120741 公司金融理论 3 春 I 选修
F120513 技术创新管理 2 春 I 选修
X120649 技术经济学 2 春 I 选修
MG26021 大数据与应用商务分析 3 秋 II 选修 需预先修读多
元统计分析
EC28006 资产定价实证 3 秋 II 选修
C120833 营销(战略)专题 2 秋 II 选修
BU28008 营销模型专题 1 秋 II 选修
C120830 组织管理专题 1 秋 II 选修
C120841 战略管理专题 1 秋 II 选修
C120839 运营管理专题 I 1 春/秋 选修
C120840 运营管理专题 II 1 春/秋 选修
3. 应用经济学
3.1 培养目标
金融学方向:本学科旨在培养掌握国际前沿理论和方法并能结合中国实
际,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研究型人才。学位获得者应该具备宽厚、复合、外向
的知识结构,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经济学、金融学、数量经济、计算机等学科的
理论、技能和方法,拥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创新能力,能够为
中国金融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做出重要贡献。
经济学方向:本学科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经济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经济分析
工具,掌握主流与前沿理论,研究能力强,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的高层次学
术型研究人才及在经济决策部门从事分析、研究和决策工作的高级人才。
3.2 主要研究领域
① 金融学方向
11
② 经济学方向: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量经济学、农业经济
学、区域经济与城市经济等
3.3 学习年限和证书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 6
年。
硕博连读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学习任务,通过学位
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应用经济学毕业证书。通过学位委员会审核
后,可以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证书。
硕博连读生在校时间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完成培养计划
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已开题,但尚未满足毕业要求,可以申
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 2 年内可以申请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
辩。符合毕业标准的,学校换发应用经济学专业毕业证书。通过学位委员会审
核后,可以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证书。
3.4 课程计划
课程主要由公共课和专业课模块构成。专业课模块包括:专业基础课、专
业前沿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基础课着重于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各方
向专业前沿课则体现每个研究领域的主要内容和研究前沿;专业选修课则是该
学科不同研究领域理论和内容的拓展。
本学科硕博连读生课程修读总学分不低于 37 学分,专业前沿课程选修课可
以替代专业选修课学分。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 2 年内完成。
表 3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
课程
模块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标为 GPA 源课程
学
分
开课
时间
课程
性质 备注
公
共
基
础
外语类
课程 FL28002 ※学术英语 2
秋 I
春 I 必修
思想政
治理论G23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
践研究 2 秋 I 必修
硕博生在转
博后可替代
12
课 类课程
G09051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秋 I 必修
博士的思想
政治理论类
课程。
学术道
德规范
与写作
类课程
GS00001 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 1 秋 II 必修
专
业
基
础
课
专业理
论方法
和工具
课程
C120735 ※高级微观经济学(一) 3 秋 I 必修
C120737 ※高级计量经济学(一) 3 秋 I 必修
EC28008 ※高级宏观经济学(一) 3 春 I 必修
C120736 ※高级微观经济学(二) 3 春 I 必修
C120738 ※高级计量经济学(二) 3 春 I 必修
专
业
前
沿
课
专业理
论方法
和工具
课程
C120740 金融经济学 3 春 I 选修
至少修读
15 学分
C120742 资产定价理论 3 春 I 选修
C120741 公司金融理论 3 春 I 选修
EC28009 高级宏观经济学(二) 3 秋 II 选修
C380001 资产定价实证 3 秋 II 选修
C120743 公司金融实证 3 秋 II 选修
C120758 高级计量经济学(三)
(微观计量) 3 秋 II 选修
C120739 高级计量经济学(三)
(时间序列) 3 秋 II 选修
专
业
选
修
专业理
论方法
和工具
课程
X120638 金融理论与政策 3 秋 I 选修
BU28004 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实证方
法论 2 秋 I 选修
C120728 博弈论 3 春 I 选修
13
课 C120748 微观结构理论 2 春 I 选修
C120747 金融衍生产品 2 春 I 选修
F120615 金融风险管理 2 春 I 选修
X120648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 2 秋 I 选修
C120720 证券投资分析高级教程 2 春 I 选修
F120603 证券投资风格与策略 2 秋 II 选修
C120762 对冲基金 2 秋 II 选修
EC26226 高级宏观经济专题 2 春 II 选修
C120759 随机微分 3 春 II 选修
表 4 应用经济学—经济学(硕博连读生)课程设置
课程
模块
课程类
别
课程代
码
课程名称
※标为 GPA 源课程 学分
开课
时间
课程
性质 备注
公
共
基
础
课
外语类
课程 FL28002 ※学术英语 2
秋 I
春 I 必修
思想政
治理论
类课程
G23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
实践研究 2 秋 I 必修
硕博生在
转博后可
替代博士
的思想政
治理论类
课程。
G09051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秋 I 必修
学术道
德规范
与写作
类课程
GS00001 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 1 秋 II 必修
专
业
专业理
论方法
C120735 ※高级微观经济学(一) 3 秋 I 必修
C120737 ※高级计量经济学(一) 3 秋 I 必修
14
基
础
课
和工具
课程
EC28008 ※高级宏观经济学(一) 3 春 I 必修
C120736 ※高级微观经济学(二) 3 春 I 必修
C120738 ※高级计量经济学(二) 3 春 I 必修
专
业
前
沿
课
专业理
论方法
和工具
课程
C120751 经济学中的数学方法 3 春 I 选修
至少修读
15 学分
C120749 产业组织理论 3 春 I 选修
X120622 产业组织理论的实证分析 3 春 I 选修
EC28009 高级宏观经济学(二) 3 秋 II 选修
C120728 博弈论 3 春 I 选修
C120758 高级计量经济学(三)
(微观计量) 3 秋 II 选修
C120739 高级计量经济学(三)
(时间序列) 3 秋 II 选修
专
业
选
修
课
专业理
论方法
和工具
课程
EC26001 公共经济学 3 秋 I 选修
BU28004 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实证
方法论 2 春 I 选修
C120781 能源与环境政策分析 3 春 I 选修
C120755 实验经济学 2 春 I 选修
X120648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 2 秋 I 选修
C120757 合同经济学 2 秋 II 选修
C120754 规制经济学 2 秋 II 选修
EC26226 高级宏观经济专题I 2 春 II 选修
C120836 计量经济学专题 I 2 秋 II
春 II 选修
C120837 计量经济学专题 II 2 秋 II
春 II 选修
15
二、培养过程的相关规定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环节包括:导师申请、个人培养计划制
定、课程学习与考核、博士生身份确认考试暨博士生资格考试、学术研究、学
术论文发表、学位论文工作等。
1. 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和修改
1.1 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学生入学后 1 个月内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个人培养计划,
并在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yjs.sjtu.edu.cn/ssfw/login.jsp)录入并提
交个人培养计划,打印出《个人培养计划表》并请导师审核签字,然后递交学
院教务办审核、存档。
1.2 个人培养计划修改
个人培养计划原则上不能修改,但因客观原因(仅限于课程未开、课程调
整、课程冲突)而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时,学生必须于变动课程授课学期
开学后两周内登录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填写与打印课程变更申请表,经导师
审定同意后,递交学院教务办修改和存档。
2. 课程学习与考核
2.1 课程学习
2.1.1 课程管理
① 开课规则
必修课按计划学期开课,无开课人数限制。选修课开课将根据师资情况和
选课人数机动安排。如某一选修课课程选课人数少于 3 人,该选修课在该学期
将会被取消;超过 3 人但少于 6 人,则该课程 2 年开课一次;选课 6 人(含)
以上则正常开课。 已选择但该课程没有开出的学生可修改培养计划选择替代课
程。
② 修读课程规则
16
学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和实际开课情况修读课程。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原
则上不超过 15 学分。
学生应严格遵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上海交通
大学关于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
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
学院将严格课堂考勤制度,如因故(病假、事假)不能上课者,应提前办
理请假手续(填写研究生请假表并附相关证明),并在学院教务和学生管理部
门备案。缺课学时数达到或超过所修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
课程的考核,此门课程必须重修。无故缺课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纪律
处分。
2.2 课程考核和重修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试可以采取课堂闭卷、开卷、课程
论文、口试加笔试等不同的形式。 课程考查则是根据平时考勤、完成作业、课
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课程考试或考查应遵循
学校诚信条例,严禁抄袭等不诚信行为。
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允许重修。每门课程最多不超过 2 次重修。重修手续
由本人在每学期开学 2 周内提出申请,学院教务部门核实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培
养办审核批准。
2.3 课程阶段性自检
为了保证课程修读的有序完成,我院建立了博士生课程阶段性自检制度。
① 第二学期末根据本人培养计划自检课程完成情况。
② 第四学期末根据本人培养计划自检课程完成情况(若在第五学期有重修
课程需在教务办报备)。
3. 博士生身份确认考试暨博士生资格考试
根据相关政策,硕博连读生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满足博士生培养条件,
方可确定其博士生身份。同时,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在博士生基础课程学习结束
之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也是对博士生是否具
17
有开始进行论文工作资质的审定,这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硕博连读项目采用的是一贯制培养模式,故上述两种考试将合二为一,成
为硕博连读培养过程中的必要环节。
3.1 考试形式和内容
3.1.1 管理科学与工程
表 5 管理科学与工程资格考试规定
学科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方式、各科笔试比例和考试时长
管理科学与
工程
笔试 每年秋季
学期末
运筹学或统计学 2 选 1;开卷;50%;2 小时。
金融工程及风险管理综合、优化与运作管理综
合、信息系统及管理综合、技术创新管理综合、
管理决策科学综合 5 选 1;开卷;50%;2 小时。
导师综合
评价
每年春季
学期
导师全面评价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后,独立给出
导师综合评价分。
面试 每年春季
学期
要求考生阅读相应学科(方向)资格考试委员会
选定的 1 篇论文,1 周后根据该论文做一份 1.5 小
时的学术报告,并指出未来可能的研究课题及研
究思路。
① 资格考试成绩满分 20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含)分以上
为合格;导师综合评价分满分 50 分,30(含)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
满分 50 分,30(含)分以上为合格。任一项成绩不合格即为资格考试不
通过。
② 笔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补考 1 次,补考时间为每年春季学期初。
③ 资格考试面试前学分应修满。
④ 笔试(含补考)不合格者不可进入导师评价和面试环节。
⑤ 面试不合格者无补考。
18
3.1.2 工商管理
表 6 工商管理资格考试规定
学科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方式、各科笔试比例和考试时长
工商
管理
笔试 每年秋季
学期末
市场营销管理方向——
专业知识:营销管理(策略、品牌、渠道关系, 定价,
网络营销等)和消费者行为(信息处理和行为决策);闭
卷;60%;3 小时。
方法论(含分析方法):实验或问卷含 PLS/SEM 方法分
析(学生选 1);开卷;40%;1.5 小时。
运营管理方向——
运筹学或统计学 2 选 1;开卷;50%;2 小时。
运营管理综合;开卷;50%;2 小时。
创新与战略管理方向——
管理研究方法(含高级统计方法);闭卷;50%;2 小
时。
创新与战略管理综合;闭卷;50%;2 小时。
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管理研究方法(含高级统计方法);闭卷;50%;2 小
时。
管理综合(含管理思想、组织行为、人力资源管理、管
理伦理);闭卷;50%;2 小时。
会计与财务管理方向——
会计与资本市场;闭卷;50%;2 小时。
公司财务与治理;闭卷;50%;2 小时。
导师综合
评价
每年春季
学期
导师全面评价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后,独立给出导师综
合评价分。
面试 每年春季
学期
要求考生阅读相应学科资格考试委员会选定的 1 篇论
文,1 周后根据该论文做一份 1.5 小时的学术报告,并指
出未来可能的研究课题及研究思路。
① 资格考试成绩满分 20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含)分以上
19
为合格;导师综合评价分满分 50 分,30(含)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满
分 50 分,30(含)分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即为资格考试不通
过。
② 笔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补考 1 次,补考时间为每年春季学期初。
③ 资格考试面试前学分应修满。
④ 笔试(含补考)不合格者不可进入导师评价和面试环节。
⑤ 面试不合格者无补考。
3.1.3 应用经济学
表 7 应用经济学资格考试规定
学科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方式、各科笔试比例和考试时长
应用经济学
笔试 每年秋季
学期
高级微观经济学(1、2);闭卷;50%;2 小时。
高级计量经济学(1、2);闭卷;50%;2 小时。
导师综合
评价
每年秋季
学期
导师全面评价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后,独立给出
导师综合评价分。
① 资格考试成绩满分 20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60(含)分以上
为合格;导师综合评价分满分 100 分,60(含)分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
成绩不合格即为资格考试不通过。
② 笔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补考 1 次,补考时间为每年春季学期初。 3.2 考核结果
3.2.1 通过
通过考试的硕博连读生正式确定其博士生身份,同时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
阶段。
3.2.2 不通过
未通过考试的硕博连读生,取消其博士生资格。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
可转入硕士生培养,学习期限共 3.5 年。硕博连读期间的部分课程学分可替代
硕士生课程学分,不足学分需按硕士生培养方案修足。达到硕士生培养方案规
20
定的课程学分之后可进入硕士生学位论文阶段。达到硕士生毕业要求且论文答
辩通过者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生的论文工作应跟下一届
同专业硕士生进行,不单独组织。 转入硕士生培养之后,奖学金和学费参照学
院硕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如果不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按退学处理,发硕士
肄业证书。
4.学术研究活动
表 8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术研究活动汇总表
活动 硕博连读研究生
学术例会 硕博连读生在校期间必须定期参加导师组织的学术例会,一般 1 个月至少 2
次。
学术报告会 鼓励博士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报告会,包括“经邦论道”系列讲座、经济类系列
讲座、管理类系列讲座以及其他论坛和学术讲座等。
博士生论坛
目标:是学术研究交流的平台,帮助处于各个阶段的博士生开拓研究视野,提
高论文质量,为论文发表到高质量杂志做准备。
组织形式:学院分学科每周组织 1 次博士生论坛,每期论坛由 1 名博士生主讲
(无论是成型的论文还是处于探索阶段的论文都可宣讲),2-3 名相应领域的老
师到场点评讨论。要求:
● 每位博士生在课程学习阶段每学期应至少参加 2 次博士生论坛;
● 每位博士生在开题阶段需至少在博士生论坛上主讲 1 次研究领域的动态及
拟研究的题目和思路;
● 每位博士生在预答辩前需至少在博士生论坛上主讲 1 次论文研究报告。
暑期学校 每年夏季学期,学院各学科将组织研究生暑期学校,鼓励博士生参加暑假学
校,进行各相关学科学术前沿和专题的学习。
5. 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硕博连读生获得博士身份后,相关学术论文发表要求和普通博士生一致。
5.1 基本要求
学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之前,至少在学院规定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2
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论文总计积分须达到 5 分及以
21
上。
学生在申请博士学位时,至多提交 3 篇代表性的学术论文送交院分学位评
定委员会评审,发表论文总积分只计算这 3 篇的积分,这 3 篇学术论文中至少
要有 1 篇发表(或录用)在国际 D 类及以上或中文 A 类的刊物上。
为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对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的学生,可减少发表
学术论文数量的要求。
5.2 认定办法
学术论文必须在学生就读期间,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录
用)在学院指定的刊物上(刊物目录见附录)。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外文期
刊)发表的论文以 1 篇计;以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的,以
1/2 篇计;第三作者及以后者不计。
若学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身份在学院规定的外文期刊目录中 A-或 A
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 篇可按 2 篇计,依此类推。
5.3 期刊列表
学院认可学生入学时或者投稿时学院规定的研究生中文期刊列表、教师外
文期刊列表为其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目录。
5.4 计分办法
原则上发表论文计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① 发表在学院指定中文期刊的计分方法:发表在 A 级期刊上的文章积分
为 5 分;发表在 B+级期刊上的文章积分为 3 分;发表在 B 级期刊上的文章
积分为 2 分;发表在 C 级期刊上的文章积分为 1 分。
② 发表在学院指定外文期刊的计分方法:发表在 A 类期刊上为 25 分;发
表在 A-类期刊上为 15 分;发表在 B 类期刊上为 10 分;发表在 C 类期刊上
为 5 分,发表在 D 类期刊上为 3 分。
③ 论文能否计入积分以在期刊上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录用的学术论
文需同时提交交费凭证(杂志社无需支付出版费用的除外)。
22
5.5 其他说明
① 所有论文须为学术论文(article),短评、短论等不算;
② 若论文投稿时的期刊级别与发表时不一致,以论文投稿时的期刊级别为
准。
③ 中文期刊的增刊、专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计入。
④ 论文发表以在规定的期刊上发表或收到录用通知为准。
5.6 附录
① 中文期刊目录: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发表期刊目录(2016 版)
② 国际期刊目录: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外文期刊发表目录,其中英文 D 类期刊是指:国际 D
类期刊是指 SSCI/SCI 经济与管理类期刊论文,即非学院国际 A、A-、B 和
C 类期刊,但属于 JCR 数据库中 BUSINESS、BUSINESS, FINANCE、
ECONOMICS 、 MANAGEMENT 、 OPERATIONS RESEARCH &
MANAGEMENT SCIENCE 等 5 个经济与管理类学科的期刊。其他未在目
录中的发表由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该目录可以在教务办或导师处
查阅。
③ 学院每隔 1-2 年会对以上两个目录进行更新。
6. 博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学生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论文不得抄袭
和剽窃他人成果。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数
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
学位论文原则上使用中文撰写,参加国际评审和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留
学生博士学位论文可以用英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为中文 8~10 万
(或同等字数要求的英文单词)。英文撰写的论文,需要提交一个比较详细的中
文摘要。
学位论文工作包括开题报告、年度报告、预答辩、评审与答辩等。
23
6.1 学术规范
学生从事学术活动时必须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
范。详见“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6.2 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培养环节中关键步骤之一,也是分流淘汰的重要环
节。该工作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资格考试通过后)完成,对于不能如期开题
或者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第六学期结束前申请再开题,第六学期结束前不
能开题或者开题不通过者将分流为硕士培养,也可以申请退学或肄业。
开题报告所用表格由研究生院统一制定,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① 拟定的学位论文题目;
② 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③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④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⑤ 课题的创新性;
⑥ 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⑦ 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积累、已有的前期研究成果;
⑧ 研究经费预算计划和经费落实情况。
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组负责人或导
师召集 3~5 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
完成开题报告后,学生需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并将开题
报告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务办存档。开题报告经院系审核通过后,博士生才能进
入论文年度报告阶段。
6.3 学位论文年度报告
学生开题后,将实施学位论文年度报告制度,一般于开题后 1 年内完成。学位
论文年度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属学科,在年度报告中应详细阐述论文
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4
各学科应组织由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至少 3 人的年度报告考核小
组, 对本学科的博士生年度报告进行评估,其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
题研究报告会进行。
导师应对年度报告做出综合评估,督促研究生顺利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
文撰写。若导师认为该生不符合博士生培养条件,经导师(组)确认,学院审
议,研究生院复议,完成课程、论文开题者按博士结业处理,否则按博士肄业
处理。
如博士生拟申请国际评审,可在完成年度报告后向学校进行申请。
6.4 预答辩
学生一般可在完成年度报告 6-8 个月后,根据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申请预答
辩。
6.4.1 预答辩申请基本条件
预答辩应在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学生论文发表达到基本要求时方能进行。
一般预答辩时间安排在正式答辩前 3 个月进行。进行预答辩必须经过导师同
意,并由导师事先就该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主要贡献做出评价。
6.4.2 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预答辩小组由所在学科组织 5 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级)职称的同行
专家组成,其中副教授级专家必须具有博士学位,且不超过 3 名。学生本人的
指导教师须参加其学位论文预答辩,但不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
6.4.3 举行预答辩会
预答辩会举行之前,预答辩小组成员应对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开题报告、
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学位论文年度检查评价和建议,以及年度总结报告等材
料进行全面、细致、充分的预审。预答辩会主要内容如下: ① 介绍论文情况:论文作者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关键性结论进行论
证,导师对博士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
25
② 质疑并评价:预答辩小组成员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论文的创新
性、学术水平及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
等做出评价并得出结论。预答辩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合格:提交学位论文评审。 基本合格:修改论文后将修改报告与学位论文一并提交评审。 不合格:全面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6.5 学位论文评审
论文评审一般于答辩前 3 个月进行,既可选择进行国内评审,也可选择进
行国际评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院系将对学位论文盲审稿进行重复率检测。
我院博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去除本人引用)须低于 15%,达到要求后
方可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6.5.1 国内评审
学位论文一式 3 份,分别由 3 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 1 位由所在学科聘请
1 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副教授级专家须有博士学位)同行专家评审,
另外 2 份由学校聘请 2 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盲审。
6.5.2 国际评审
参加国际评审与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可用英文撰写,且不必参加学校组织
的学位论文盲审,但国际评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进行国际答辩。
学院的国际评审与答辩采取分管院长负责制,由各学科负责人负责实施并
指定具体操作人员。
国际评审流程:
① 申请与备案。论文开题后 1 年内,由学生本人及导师申请,学科负责人
评审,分管院长审核,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② 提交评审论文。在研究生院备案的学生,预答辩合格且论文定稿后,下
载并填妥《博士学位论文国际评审与答辩申请表》,将学位论文同时提交学
院和研究生院。
26
③ 聘请评审专家。导师提名至少 5 位同行专家、学科负责人审核确定评审
专家。每篇论文需聘请至少 3 位海外专家评审,聘请的专家必须为 Tenure-
track 或 Senior lecturer 以上人员,其中至少 1 位终身教职(tenured)正教
授。
④ 派送论文及汇总意见。学科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将论文发送给聘
请的海外专家,并负责评审进程的跟踪和专家意见的回收、汇总。
⑤ 反馈评审意见。学科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将汇总的专家评审意见
反馈博士生及其导师。经学科点认定和分管院长的审核,符合答辩条件者
进入国际答辩环节。
6.5.3 评审时效
论文评审一般在 2 个月内(自论文提交评审之日起计算)完成。评审意见
超过 2 个月(寒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未返回者,经导师同意,可申请论
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申请博士学位。如答辩后返回的评审意见出现异议情
况,论文作者仍应按照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
6.5.4 异议处理
① 异议:评阅意见中出现一个或多个单项、总分低于 60 分或为 E 的情
况;或专家不同意答辩并要求重新送审的情况均为异议。
② 异议的处理办法:盲审学位论文若出现评审异议的情况,由学院统一聘
请校内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具体为:
1)每篇送审论文的评审结果如果出现 1 份评审异议,则学院需聘请 1 位校
内同行专家进行复评;若出现 2 份或 2 份以上的评审异议,则学院需聘请 2 位
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复评;
2)复评专家的选聘应考虑学科、研究领域与学位论文的相近性;复评专家
应严肃、认真、客观地评审论文;
3)复评采用双盲方法进行。
4)复评期限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若第一次复评结果为不通
过,学生可以重新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后申请第二次复评。二次复评不通过者
27
则取消其申请答辩和学位的资格。
5)如对异议有争议者,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属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程序如下: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诉,经导师签字认可、所在学院认定其书面申诉理由
成立者,由学位办将其论文及相关材料送另外 2 位校外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结
果返回后,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不少于 3 人的专家小组,对评审意见
和申诉理由进行审核、论证,得出论证意见,提交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
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告知申诉人。如经认
定申诉理由不成立,应按规定进行复评。
6.5.5 重点审议
学位论文的评审分为论文评阅(明审)和论文盲审两部分,评审成绩符合
重点审议要求的学位论文需进行重点审议。具体如下:
送审论文的 3 份评审结果中有两份低于 80 分,或有 1 份低于 75 分,此论
文需要进入重点审议。
重点审议操作流程:符合重点审议要求者需再准备 2 份学位论文(盲审要
求)送至教务办,由 2 位校内外专家进行再次审议,审议结果将提交学部学位
评定委员会。
6.6 学位论文答辩
6.6.1 组织国内答辩
所在学科聘请 5 或 7 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级)职称的校内外同行专
家(其中至少 2 名校外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副教授级专家须具有博士
学位,且不超过 2 名。学生本人的导师可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不能担任主
席,如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须由 7 名专家(含导师)组成。
注:答辩相关费用支付规定另行通知。
6.6.2 组织国际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 5~7 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 1 位是该论文的国际评审专家或
至少 2 位 Tenure-track 或 Senior lecturer(英制)及以上海外专家。博士生导师
28
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的,答辩委员会须由 7 名专家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
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申请人是否满足学校及学院规定的答辩要
求等审核由学科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
注:答辩相关费用支付规定另行通知。
6.6.3 学位审核及学位证书领取
所在学科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质量、答辩过程和学术论文发
表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做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
定。
得票数超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到成员半数者,报学部及学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核;分委会同时将根据评审成绩确定重点审议名单,并从当次申请学位
的学生中推荐 10%左右的申请人进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候选人名单。
未达最低得票数(应到成员半数以上)者,暂不授予博士学位,即日起 2
年内,作者可继续研究、修改论文,重新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申请学位,逾期
不再受理。
学位申请须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评定委
员会三级审核,通过学位申请的博士生名单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在每年 3 月上旬、6 月上旬、9 月上旬及 12 月
上旬召开例会,申请学位的博士生需至少提前 3 周完成正式答辩的工作,至少
提前 2 周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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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实践——助教、助管和助研
硕博连读生在校期间应担任助教或助管工作(学院聘任),至少担任 3
年;同时可协助导师担任助研工作(导师聘任)。第一学年不建议学生担任助
教或助管工作。
1. 申请
1.1 助教
申请担任助教的学生应主动联系导师或者授课教师,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助
教岗位申请书,请导师和聘用老师签字确定,并将助教申请表交教务办备案;
1.2 助管
申请担任助管的学生应主动联系行政部门负责人,填写并打印研究生助管
岗位申请书,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并将助管申请表交教务办备案。
1.3 助研
申请担任助研的学生应主动联系导师,并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根据
导师的要求完成相关助研工作。
注:
① 表格下载 http://www.acem.sjtu.edu.cn/phd/download/1878.html。
② 相关助教招聘信息每学期末将会公布在教务办主页。
2. 工作职责
2.1 助教
协助老师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和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安排的教学辅助工作。
① 助教的工作安排由聘任老师确定,原则上助教工作时间每学期不低于
50 个工作时段(每个工作时段为半天,平均每周 3 个半天);
② 帮助老师做课件、课程答疑、上习题课、批改作业等;
③ 老师布置的其他辅助教学工作;
④ 学院安排的答辩秘书等工作;
30
⑤ 学院统一安排的监考任务。
注:助教不得替代教师讲课,也不能占用教师教学时间上习题课等。
2.2 助管:协助行政部门日程工作。
① 助管工作时间由各聘用部门确定,每学期工作不低于 50 个工作时段
(每个工作时段为半天,平均每周三个固定半天);
② 每学期前 1-16 周由所聘部门安排工作,第 17-18 周由学院安排监考任
务。
2.3 助研:
助研的工作安排由聘任导师确定,可以参加导师课题研究、搜集资料、
数据分析等工作。
3. 考核及劳务费支付
① 助教(管)的工作期限一般为每次一个学期,中途不得无故退出。
② 助教(管)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
③ 考核在受聘学期结束之后、下一个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助教(管)
应提交助教(管)考核表(经聘任老师或部门负责人评定成绩)至教务办
归档 。
④ 助教(管)的劳务费由学校或学院支付,每月支付一次,费用标准根据
学校或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助研的劳务费由聘用导师支付,具体金额和支
付周期由导师确定。劳务费直接划款至学校发放的银行卡。
⑤ 学校将评选优秀助教(管),优秀助教(管)劳务费将增额发放 10%。
⑥ 助教(管)因自身原因,致使其工作量达不到要求的,学院将中断聘
任,学生应退回学校或学院已经支付的津贴。
31
四、奖助学金政策
1. 奖助学金
1.1 硕士身份阶段的奖助学金
第 1 学年按照学校研究生一等奖助学金资助金额发放补贴;第 2 学年根据
学校和学院学业奖助学金评定规定,综合学业修读、科研情况,学生可以获得
学校不同等级奖助学金;
同时,学生还可以获得学院提供的每年 1-2 万元硕博学生补充奖学金。学
院补充奖学金将分两次发放,分别在第 1 学年和第 2 学年结束后的秋季学期发
放。课程学习优良并积极参加导师安排的科研活动者,可以获得 2 万/每年的
奖学金;课程学习中如果出现 1 门 C(含)以下成绩者,学院补充奖学金的发
放将减半;如果出现 1 门以上 C(含)以下成绩者,学院补充奖助学金将不再
发放。如果硕博连读生退出该项目,则需退回学院发放的全部补充奖学金。
1.2 博士身份阶段的博士生津贴(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硕博连读生转为博士身份后,每月可获得由国家、学校及学院(或导师)
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具体金额待通知),奖助学金共提供 4 年(入学月份开
始起算)。
博士生的奖助学金由学院/学校统一支付。所有得到学校和学院资助的博士
生,必须承担至少 3 年的助教(或助管)工作。如果导师愿意直接支付学生的
奖助学金(国家和学校支付部分除外),则学生可以不承担学院安排的助教
(管)工作。
2. 国家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
在校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其他各种专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申请和评定 1 次,一般在每年 9 月份进行。专项奖学金由
合作企业或社会组织进行赞助。奖学金的具体名额和奖励额度根据当年政策执
行。
3. 学院高水平论文奖学金
已通过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可以申请学院的高水平论文奖学金,每年申请一
32
次,学院将根据申请学生的论文成果评定奖学金额度,一般 0.5-4 万/每生。申
请时间为每年的 10-11 月份。
表 9 安泰经管学院博士生高水平论文奖学金汇总表
论文
分数
≧25,且至少发
表 1 篇(第一或
通讯作者)A-类
以上的外文期刊
论文。
≧18,且至少发
表 1 篇(第一或
通讯作者)B 类
以上的外文期刊
论文。
≧15,且至少发
表 1 篇(第一或
通讯作者)C 类
以上的外文期刊
论文或 A 类以上
的中文期刊论
文。
≧10 ≧6
奖学金
等级 40000 元 30000 元 20000 元 10000 元 5000 元
注:具体申请过程、奖励及论文计分标准,详见每年 9 月份公布的《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博士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学金评选办法》。
五、参加国际会议资助政策
目前对于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主要包括学校和学院两个层面,学生
应先行申请研究生院资助项目(具体参见《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
会议项目管理办法》),未批准者或者获得批准但资助金额较低,不能维持会议
期间基本开支可申请学院资助,由学院各学科点负责受理、审核、批准。
1. 学校国际会议资助规定
1.1 申请条件
① 申请者应为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包括留
学生,不包括参加国家公派项目已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
② 申请者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需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行,申请者
应获得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口头报告邀请函;
③ 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论文需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作为第一
作者和本人第二作者撰写,并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一
33
篇论文只资助一人次;
④ 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英语交流能力;
⑤ 申请者在学期间每年至多只能获得一次该项基金的资助;
⑥ 一位导师若推荐多名学生参加同一会议,原则上学校最多资助两人。
1.2 资助标准
国际学术会议按其在相应学科的影响力分为 A 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领域最
高水平的国际会议)、B 类会议(代表本学科高水平国际会议)、C 类会议(学
术水平较高、周期性或系列性国际会议)。会议等级类别将由各学院认定并申
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备案,并录入《上海交通大学各学科重要国际学术
会议目录》。
学校根据申请者具备的条件和论文录用情况,择优分等级资助。
表 10 上海交大国际会议资助信息表
会议等级 资助标准
亚洲地区 其他地区
A 类会议 4000 元人民币/人/次 8000 元人民币/人/次
B 类会议 3000 元人民币/人/次 6000 元人民币/人/次
C 类会议 2000 元人民币/人/次 4000 元人民币/人/次
注:上述标准为资助上限,资助金额将不超过学生在外参加会议总的费用。
1.3 申请程序及材料
① 申请人通过国际会议资助在线申请、审批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所述,资料不齐全或不符资助政策的将不予资助。
填写完整的《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
表》;
会议主办方出具的口头报告正式邀请信函。电子邮件邀请信需由导
师签字确认;
论文录用情况证明(包含论文首页或报告摘要、申请者做口头报告
34
的时间安排、详细会议日程、会议网址等)。
② 导师、所在学院(系)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
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并由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盖章。
③ 研究生院受理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申请,并于每月集中办
理。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人选及资助
额度。
1.4 经费使用及管理
① 资助经费仅可用以报销受资助学生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的注册费、差旅
费、签证费、公杂费等相关费用,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要
求。
② 获得资助者应于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研究生院提交:《上海交通大学
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口头报告 PPT 文档(讲义形式打
印),出国批件复印件和相关费用票据。经审核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
处完成报销手续。
详细信息请参阅: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
2. 学院国际会议资助规定
2.1 申请条件
① 申请者应为我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博连读)研究生;
② 申请者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其主题与研究生的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且是 A 类国际会议或者 B 类国际会议(具体可参见《上海交通大学各学科
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③ 申请者的论文被上述 A、B 类国际学术会议接收、有国际学术会议的正
式邀请函及作“口头报告”或“论文张贴”的证明;
④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
⑤ 申请者获得国际学术会议接收的论文需以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撰写;申请者应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一篇论文只资助一人
35
次;
⑥ 我院硕博连读生、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每年至多获得 2 次该项基金的资
助;
⑦ 每人每次资助总额(含学校资助额度)不超过 2 万元人民币(会议地点
为非亚洲地区),每人每次资助总额(含学校资助额度)不超过 1 万元(会
议地点为亚洲地区)。
2.2 资助范围
安泰经管学院关于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的资助范围如下:
表 11 安泰经管学院国际会议资助情况表
会议类型 口头报告 论文张贴
出席 A 类会议 资助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及住宿费 资助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
出席 B 类会议 资助国际旅费、会议注册费 资助国际旅费
注:出席 C 类会议请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申请
资助。
2.3 申请流程
申请者在学院主页博士主页下载并打印《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高水平
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待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会议主办方出具的
口头报告正式邀请信函(电子邮件邀请信需由导师签字确认)、论文录用情况证
明(包含论文首页或报告摘要、申请者做口头报告的时间安排、详细会议日
程、会议网址等提交至教务办公室;
国际会议结束,申请者应于回国 2 周内,向教务办公室提交《上海交通大
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口头报告 PPT 文档(讲义形式打印)、
出国批件复印件和相关费用票据。若未能按期按要求提交,将取消其获得的资
助资格;
申请者提交以上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学院将资助金额直接拨入获得资助研
究生的账号。
36
2.4 其他事项
① 若申请的国际会议在国内召开,申请者如有论文被接受并被邀请进行口
头报告或张贴,仍可以申请学院资助参加该会议,资助金额根据实际发生
的费用而定。硕士生在读期间可以获得一次该项资助;硕博和博士生每年
可以获得一次该项资助;
② 若申请的国际会议为 B 类,但申请者获得会议主办方邀请做“邀请报告”
或“大会报告”,可以向各学科点提出等同于 A 类会议的资助,由各学科决
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的额度。
详细信息请参阅: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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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资助政策
博士生联合培养分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安泰经管学院博士生国外访学
项目二类。
1.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1.1 启动时间:每年 11-12 月
1.2 申请时间:次年 3 月 20 日至 4 月 5 日
1.3 提交材料: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国内导师推荐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
修计划(外文)、国外导师简历、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外语水平证
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
注: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
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提交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将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1.4 资助办法:一般为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
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程序以当期通知为准。
2. 安泰经管学院国外访学资助项目
为了促进硕博连读生国际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并能
在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学院将对学生的国外访学给予资助。申请学院国
外访学资助的前提是首先申请国家公派项目但未能获得资助。
2.1 资助对象
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博连读)生【在职(定向、委培)的研究生、距正常毕
业不满 1 年的学生除外】
2.2 申请条件
① 修读完全部规定课程学分并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
② 具有明确的研究计划;国外访学内容应是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工
作,应以科研指导和科研合作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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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获得国外大学访学邀请信,且出访国外大学所在学科排名一般应在世
界前 100 名;
④ 申请但未能获得国家留学基金或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出国访学资
助;或,申请并获得了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出国访学资助但资助金额较
低,不能维持国外访学期间基本生活开支;
⑤ 英语水平(任一达到即可):雅思 6.5 分(含)以上,托福 95 分
(含)以上,GMAT550 分(含)以上。
注:上述英语成绩应在有效期限内。
⑥ 国外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导师(具有 tenure-track 教职)来指导博士生
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2.3 申请流程
① 申请:每年 5 月中下旬,学院将受理博士研究生“学院出国访学资助”的
申请,学生需填写《安泰经管学院国外访学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资
料(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科研成果、英文水平等),提交到学院教务
办;
② 学院教务办汇总所有学生的国外访学资助申请信息后,提交至相应学科
点或教指委审议;
③ 获得学院国外访学资助的学生根据学校规定办理出国手续。
④ 访学时间一般为 6-12 个月;
⑤ 学生应及时向学院教务办负责老师报告出国和回国的具体日期,提供往
返程机票、护照出入境日的相关照片等,教务办据此进行备案和归档处
理;
⑥ 学生国外访学期间应定期(每月至少 1 次)主动向国内、外导师汇报访
学的进展情况,接受导师的指导;
⑦ 学生出国期间,每半年应该撰写 1 份学术报告,总结该段时间的主要研
究成果和科研活动(应对比研究计划详细说明),字数不低于 3000 字,并
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归档;
39
⑧ 访学结束后回国 1 个月内应提交 1 份学术报告,报告应总结访学期间的
研究成果和科研活动(应对比研究计划详细说明)、预期成果是否完成
等,字数不低于 5000 字,并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归档;至少完成一篇工作论
文;
⑨ 访学结束后回国 2 个月内, 学生需在学院组织的相应学科博士生论坛上
做 1 次工作论文报告,就某一研究专题进行深入阐述和交流;
⑩ 获得国外访学资助(包含获得国家留基委、学校、学院资助)的学生,
毕业前必须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或联合培养导师需为第一作者)在我
院研究生目录(国际期刊)发表或被接受 1 篇 C 类及以上或 2 篇 D 类论
文。
2.4 资助金额
① 对于成功申请到《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国外访学专项奖学金》的同
学,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消费水平差异,确定具体学院资助金额;
② 对于未申请到《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国外访学专项奖学金》的同学,
考虑不同国家、地区的消费水平差异,确定具体资助金额,具体见下表
12。对于延长访学时间者,如果第一年申请的是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的
资助,则延长访学期间的资助金额与同年级博士生助学金津贴一致,不足
部分由导师和学生分担; 如果第一年已经获得学院资助,则延长期间将
由导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延长访学期间费用。
表 12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访学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 (人民币/人/年)
访学地区
亚洲 欧洲 北美洲 (其他城市)
北美洲 (纽约、芝加哥、波士
顿、华盛顿、旧金山、
洛杉矶、温哥华)
8 万元 10 万元 12 万元 13 万元
③ 出国访学资助范围包括国际旅费(经济舱)、基本生活费、交通费用等。
同时,获得多项资助者资助金额不重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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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其他事项
① 凡获得学院国外访学资助的学生,如因退学(非主观原因的退学除
外)不能继续深造者,需退返学院资助的全部金额;
② 凡获得学院国外访学资助的学生,如不能按期完成博士学业的,需提
前 45 天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但延期学习阶段继续在国外访学者,学院将
不再予以资助。
详细信息请参阅: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外访学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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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常用网页链接
1.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主页:
http://www.gs.sjtu.edu.cn
2. 交大研究生院常用表格下载:
http://www.gs.sjtu.edu.cn/xxfw/bgxz.htm
3. 交大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网:
http://www.gs.sjtu.edu.cn/gjjl.htm
4.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主页:
http://www.acem.sjtu.edu.cn/
5.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项目主页:
ttp://www.acem.sjtu.edu.cn/phd/index.html
6. 上海交大就业信息网:
http://www.job.sjtu.edu.cn/
7. 上海交通大学离校网:
http://lixiao.sjtu.edu.cn
42
八、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和联系方式
1. 教务办公室——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包图)B301
● 薛静 :副主任,主要负责博士生招生、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等。
联系电话:021-523025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黄敏妍:博士项目教学主管,主要负责学籍管理、课程和考试安排、三
助管理、暑期学校、奖助学金发放等。
联系电话:021-523025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史苗 : 国际交流主管,主要负责联合培养、国际会议资助申请等。
联系电话:021-5230152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张晓丽: 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
联系电话: 021-5230190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 学生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包图)A204-206
● 范恒: 思政老师,负责学生管理
联系电话:021-5230107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 赵建敏: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
联系电话:021-5230199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 学院相关领导和各学科点负责人
表 13 学院相关领导和各学科负责人
职位 姓名 办公地点 办公电话 邮箱
学院 领导
副院长 唐宁玉 B1902 52301524 [email protected]
副书记 张东红 B1903 62933326 [email protected]
一级 学科 点负 责人
应用经济学 吴冲锋 B1001 62933256 [email protected]
工商管理 唐宁玉 B1902 52301524 [email protected]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万国华 B801 52301045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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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业修读流程
表 14 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业修读流程表
时间 事项 内容
第 1-10 学期 (第 0 周)
注册
1.凭学生证报到/注册,不允许他人代为注册报到。 2.学生请假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因病请假须附医院
或有关证明。请假在 3 天以内的学生请假申请需报思
政老师审批,教务办老师备案。请假 3 天以上、1 月
个以内需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1 个月以上的由教
学副院长签署意见,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
教务和思政老师备案, ①未经请假,逾期 2 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
管理规定处理; ②请假结束后,要及时到注册老师处销假注册,否则
逾期按旷课处理。 3.申请复学的学生,先办理复学手续,补缴学费后再
注册。 4.延期学生需正常报到注册。对于未及时办理延期的
学生,需先办理延期手续,待学籍正常后再办理注
册。 5.出国访学的学生不需要注册。
第 1 学期 (1-4 周)
制定个人培养
计划 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并在研
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
第 2 至第 4 学期 (1-2 周)
修改个人培养
计划
培养计划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仅限于课程没开、课
程调整、课程冲突)的,经导师同意后方可修改。学
生应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里面进行培养计划修
改,并提交打印,由导师签字后交至教务办修改、存
档。
第 1 至第 4 学期 (17-18 周)
课程考试
考场规则:考生进入考场后,一律关闭手机等各种通
讯设备。如有违者,按作弊论处。开考前,除答卷必
须的文具及教师指定的考试用具和允许所带的书籍以
外,学生携带的其它任何书籍、笔记、草稿纸及计算
器等一律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放在座位或抽
屉内,否则按作弊论处。
第 4、6 学期 (6-8 周)
国家公派留学
联合培养项目
申请
详见即时通知,申请之前应有托福、雅思等外语成
绩、论文发表等。
44
第 4、5、6 学期 (15-16 周)
安泰经管学院
国外访学项目
申请
详见即时通知,申请之前应有托福、雅思等外语成
绩、论文发表等。
第 1 学期至预答
辩前 (3-16 周周三)
博士生论坛 每位硕博连读生在课程阶段每学期至少参加 2 次博士
生论坛;在开题准备阶段、预答辩前各需至少主讲 1次。
第 3-4 学期 博士身份确定
暨博士生资格
考试
二年级的硕博连读硕博生必须参加,考试不及格者,
可申请第四学期初的补考 1 次。
第 3、5、7、9学期
国家奖学金、
各类专项奖学
金评审 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综合素质等进行奖学金评审。
每年 6 月末至 7月末
夏季学期 在研究生院网站或系统中,进行夏季学期的选课与暑
期学校(论坛)的报名。
第 6 学期 (资格考试通过
后)
学位论文开题
报告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后,应将开题报告复印件交至学院
教务办存档。
第 8 学期 (开题报告后 1
年)
学位论文年度
报告 学生完成年度报告后,应将年度报告相关资料交至学
院教务办存档。
第 10 学期 (答辩前 3 个月)
学位论文预答
辩 学生需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达到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第 10 学期 (答辩前 3 个月)
学位论文评审 学位论文评阅一般于答辩前 3 个月进行。
第 10 学期 (答辩前 1 周)
答辩前准备工
作、学位论文
和其他相关资
料提交
确定答辩时间、答辩老师和答辩秘书; 通过查重; 登陆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学位申请表》、《申
请授予学位人员信息表》、《发表论文清单》(含发表论
文的封面、目录和第一页,没发表的要拿录用通知和
全文,国外期刊在图书馆网站打印检索证明)、《博士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议表》、《通讯评议和评阅意见反
馈表》等; 发送答辩公告(将答辩安排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办)。
第 10 学期 学位论文答辩 导师组织答辩报告会。
45
第 10 学期 (答辩后 1 周
内)
学位论文答辩
后工作
提交《教师评议表》、《预答辩决议书》、《正式答辩决
议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均为复印件)
至教务办存档。
第 10 学期 (答辩后 3-4
周) 发放毕业证书
通过论文答辩的学生,完成论文归档、离校等手续可
至教务办领取毕业证书。
每年 2、5、8、11 月上旬及以前
学位申请工作 院学位分委员会、学部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三
级审核。
每年 1、4、7、10 月上旬
发放学位证书 通过学院、学部、学校学位评定的学生可至教务办领
取学位证书。
每年 4 月上旬 毕业典礼暨学
位授予仪式 学校统一组织
注:以上章节相关内容如和学校、学院的最新规定有不一致的情况,则以学校、学院
最新规定为准。该修业指南由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